
终止妊娠的药物有哪些

一、常用终止妊娠药物组合——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
药物流产中最常用的方案是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米非司酮为类固醇抗孕激素制剂,能与孕酮受体结合,阻断孕酮活性,使妊娠蜕膜坏死、宫颈软化;米索前列醇属前列腺素类似物,可引起子宫收缩,促使胚胎排出。该方案适用于妊娠≤49日、年龄一般在18~40岁的健康女性,但需排除肾上腺疾病、糖尿病等内分泌疾病、肝肾功能异常、青光眼、哮喘等禁忌证。
二、特殊情况相关药物(需严格评估)
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可能会涉及其他药物,但临床中需严格依据患者具体病情及相关医学指南评估使用。例如,在异位妊娠等特殊妊娠情况处理时,可能会涉及甲氨蝶呤等药物,但使用需遵循精准的医学指征及严密监测,其应用严格基于循证医学证据,需由专业医师根据患者详细病史、体征及相关检查结果综合判断后谨慎选择,且必须在具备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以保障患者安全。
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肝肾功能异常者:此类人群使用终止妊娠药物需格外谨慎,因为药物代谢主要通过肝肾进行,肝肾功能异常可能影响药物代谢,导致药物在体内蓄积,增加不良反应发生风险。医师需全面评估肝肾功能状态后,权衡利弊选择合适的终止妊娠方式,必要时可能需调整药物剂量或选择其他终止妊娠手段。
2.有内分泌疾病者:如患有肾上腺疾病、糖尿病等内分泌疾病的患者,使用终止妊娠药物可能干扰体内内分泌平衡,需在控制基础疾病稳定的前提下,由多学科协作评估后选择终止妊娠方案,确保在终止妊娠过程中基础疾病不受明显影响,同时密切监测内分泌指标变化。
3.年龄过小或过大人群:年龄过小(如未满18岁)的女性生殖系统发育可能未完全成熟,药物流产相关风险相对更高;年龄过大(如接近或超过40岁)的女性,妊娠相关并发症风险增加,使用药物流产需严格把握适应证,充分告知可能存在的风险,必要时可考虑其他更安全的终止妊娠方式。
4.有青光眼、哮喘等疾病者:青光眼患者使用米索前列醇可能因前列腺素类药物作用导致眼压升高,加重病情;哮喘患者使用后可能诱发哮喘发作,此类人群为药物流产禁忌证,需选择手术终止妊娠等其他方式,并在手术过程中采取相应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