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机磷农药中毒治疗

一、清除毒物
1.脱离中毒环境:立即将患者转移至通风良好的安全场所,迅速脱去污染的衣物,避免继续接触毒物。
2.清洗皮肤与黏膜:用大量流动清水(水温适宜)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毛发及指甲,眼部受污染时,用生理盐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持续冲洗15分钟以上,以去除残留毒物。
二、解毒药物应用
1.胆碱酯酶复活剂:常用药物如碘解磷定、氯解磷定等,能使被抑制的胆碱酯酶恢复活性,需早期足量使用,根据中毒程度及病情调整用药剂量与频次。
2.抗胆碱药:以阿托品为代表,通过拮抗乙酰胆碱对毒蕈碱受体的作用,缓解毒蕈碱样症状,如流涎、多汗、瞳孔缩小等,用药过程中需密切监测瞳孔、心率、意识状态等指标,调整剂量至“阿托品化”(表现为瞳孔较前扩大、口干、皮肤干燥、心率增快等)。
三、对症支持治疗
1.呼吸支持: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清除呼吸道分泌物,必要时建立人工气道(如气管插管),给予吸氧,维持有效通气与氧合,防治呼吸衰竭。
2.循环支持:密切监测血压、心率等循环指标,积极防治休克,纠正心律失常,对于出现心力衰竭者,合理选用相应药物治疗。
3.防治并发症:警惕肺水肿、脑水肿、呼吸肌麻痹等并发症的发生,及时采取脱水、降颅压、保护重要脏器功能等措施。
四、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儿童患者:儿童对有机磷农药毒性更敏感,中毒后病情进展快,需迅速识别中毒表现,尽早清除毒物,解毒药物剂量需根据体重精确计算,密切观察神经系统、呼吸、循环等系统功能,加强护理,预防误吸等情况。
2.孕妇患者:孕期使用解毒药物需权衡对胎儿的影响,优先选择对胎儿毒性小的治疗方案,密切监测胎儿状况,确保母婴安全。
3.老年患者:老年患者多伴有肝肾功能减退,解毒药物代谢与排泄能力下降,用药剂量需适当调整,密切观察药物不良反应,加强生命体征监测,积极处理基础疾病对中毒治疗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