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疾病治疗
一、药物治疗
1.抗甲状腺药物
-作用机制:通过抑制甲状腺过氧化物酶,从而抑制甲状腺激素的合成。例如甲巯咪唑,它能阻断碘的有机化和碘化酪氨酸的偶联,减少甲状腺激素的生成。大量研究表明,甲巯咪唑对于Graves病等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导致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有较好的治疗效果,可使约60%-70%的Graves病患者病情得到控制。
-适用情况:适用于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的患者;青少年及儿童、老年患者;妊娠甲亢患者;甲状腺手术前准备;甲状腺术后复发且不适宜放射性碘治疗者。
2.甲状腺激素
-作用机制:对于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需要补充外源性甲状腺激素来替代体内缺乏的甲状腺激素,维持正常的代谢功能。左甲状腺素钠是常用的甲状腺激素替代药物,它可以与甲状腺激素受体结合,发挥类似内源性甲状腺激素的作用。
-适用情况: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者均需要长期服用甲状腺激素进行替代治疗,如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导致的甲减、术后甲减等。
二、放射性碘治疗
1.原理
-放射性碘被甲状腺摄取后,释放出β射线,破坏甲状腺组织细胞,减少甲状腺激素的产生。碘-131的半衰期约为8天,其β射线在组织内的射程较短,一般仅为2mm左右,所以对甲状腺周围组织和器官的影响较小。
2.适用情况
-适用于Graves病患者中甲状腺肿大Ⅱ度以上;对抗甲状腺药物过敏;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或者手术治疗后复发;甲亢合并心脏病;甲亢伴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全血细胞减少;甲亢合并肝肾等脏器功能损害;拒绝手术治疗或者有手术禁忌证;Graves眼病轻度和稳定期。但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禁用放射性碘治疗。
三、手术治疗
1.手术方式
-甲状腺次全切除术:通常切除甲状腺组织的80%-90%。手术需要准确识别和保护喉返神经、甲状旁腺等重要结构。
2.适用情况
-甲状腺肿大显著,有压迫症状;中、重度甲亢,长期服药无效,或停药复发,或不能坚持服药者;胸骨后甲状腺肿;细针穿刺细胞学检查怀疑恶变;ATD治疗无效或者过敏的妊娠患者,手术需要在妊娠T2期(4-6个月)施行。但青少年患者、症状较轻者、老年患者或有严重器质性疾病不能耐受手术者一般不首选手术治疗。
四、不同人群甲状腺疾病治疗的特殊考虑
1.儿童甲状腺疾病
-甲亢:儿童Graves病的治疗中,抗甲状腺药物是首选,因为放射性碘治疗可能会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手术治疗也需谨慎权衡。甲巯咪唑在儿童中的使用需要密切监测甲状腺功能和血常规等指标,由于儿童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药物剂量的调整需要更加精细。
-甲减:儿童甲减多由先天性甲状腺发育异常或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等引起,需要终身服用左甲状腺素钠替代治疗,且需要根据儿童的年龄、体重等调整药物剂量,以保证儿童的正常生长发育,如身高、智力等的正常发展。
2.妊娠期甲状腺疾病
-甲亢:妊娠甲亢首选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如甲巯咪唑,但在妊娠早期应尽量使用小剂量,因为大剂量甲巯咪唑可能会导致胎儿皮肤发育不良等问题;在妊娠中晚期可以根据甲状腺功能适当调整剂量。需要密切监测孕妇的甲状腺功能和胎儿的发育情况。
-甲减:妊娠期甲减需要充足的甲状腺激素补充,左甲状腺素钠的剂量需要根据孕妇的甲状腺功能进行调整,一般需要增加剂量,以满足胎儿生长发育对甲状腺激素的需求,因为甲状腺激素对胎儿的神经系统发育至关重要。
3.老年甲状腺疾病
-甲亢:老年甲亢患者身体机能下降,对药物的耐受性较差,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时需要密切观察药物的不良反应,如粒细胞减少等。放射性碘治疗需要谨慎评估,因为老年患者可能存在其他基础疾病,放射性碘治疗后发生甲减的风险较高。
-甲减:老年甲减患者多为原发性甲减,需要长期服用左甲状腺素钠,起始剂量应较低,然后缓慢增加剂量,并密切监测心脏功能,因为甲状腺激素可以增加心肌耗氧量,老年患者心脏功能可能较差,过量补充甲状腺激素可能会诱发心绞痛等心脏疾病。
